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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Trade Amicus: July 2017

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第19.1条规定了一旦成员国被发现违反了任何协议,成员国有义务修改或取消税率。然而欧盟却在执行时存在不同的做法,这种做法使得欧盟调查机关仍未能遵守反倾销协议的义务,如在新调查中未能采用世贸组织一贯的方法,间接地在期终复审中依据原始调查中不一致的做法进行可能性分析。调查机关在确定倾销幅度和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单独税率测试中继续使用不同的平均税率。作者认为,欧盟委员会未能正确地在复审程序中纠正其在原始调查中不一致的做法,

International Trade Amicus: June 2017

政府参与和前进方向 – 2007年起印度和欧盟开始了双边贸易的谈判,即边境贸易和投资协议(BTIA),最后一轮的谈判于2013年进行。本期法律月刊的文章关注尽管双边贸易和投资牵涉到各方利益,印度和欧盟在谈判中存在分歧。作者认为,包括英国退欧事件在内,近期的一些活动可能对边境贸易和投资协议产生直接影响,并且可以预期在不远的将来可能重启谈判。

International Trade Amicus: April 2017

英国退欧之日起众多与贸易有关的问题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欧盟实施的贸易救济措施是否继续。从反倾销两个重要的因素出发,即出口价格的确定及损害的认定,此次月刊的文章作者认为欧盟实施的反倾销措施将从英国退欧第一天起不能再继续,因为已经缺乏任何事实和法律基础。另外,考虑到其他问题,作者认为欧盟应当自英国退欧之日起对现行的反倾销/反补贴案件进行复审以确定倾销和损害幅度。

International Trade Amicus: May 2017

反倾销调查中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对利害关系方向调查机关提交的敏感的商业秘密可获得的保护,旨在规范在调查机关手中掌握的敏感信息应当保持安全性。最高法院在涉及对反倾销条例第7条的案件中就此做出解释。作者希望视个案而定的做法能够很快被统一的方式取代。

International Trade Amicus: March 2017

近期在“加拿大-焊缝管”案件的专家组报告澄清了调查机关在适用可获得事实的标准。专家组认为在选择可获得的事实时,应进行可比分析并且给予充分理由。而印度在确定所有其他的税率时,通常的做法也似乎与反倾销协议第6.8条不一致,应引起重视

International Trade Amicus: February 2017

With only two more ratifications pending, India’s Category A commitments submitted to the WTO at time of ratification of the Trade Facilitation Agreement, last year, would shortly become binding and enforceable.

International Trade Amicus: January 2017

世贸组织上诉机构近期发布了构造正常价值的最终裁决。争议的焦点是在计算从阿根廷进口生物柴油的构造正常价值时欧盟使用了参照价而非阿根廷生产商的国内销售价格。上诉机构认为欧盟的做法违反了反倾销协议第2.2.1.1条、2.2和9.3条,理由是考虑是否选择参考价格的基础是出口商的记录是否实际上反映了原产国真实的生产成本而不是考虑产品的价格是否是公平价格。这给正在修改中的欧盟基本规则提出挑战,同时也鼓励调查机关在确定正常价值时首先要考虑是否有必要使用构造正常价值。

International Trade Amicus: December 2016

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的特殊规定将于2016年12月11日到期。欧盟在11月建议修改其基本规则以引入在出口国受到严重市场扭曲情况下如何确定正常价值的计算方法。本期国际贸易法律月刊的文章讨论了欧盟的根据成本调整建立的新计算方法,该方法把证明出口国严重市场扭曲的举证责任转移到申请方。该新方法呈现出中立的态度并且可能同样适用于某些国家存在政府干预的特殊市场的调查。作者也认为目前尚未获得欧盟国会和欧盟委员会的批准的方案可能被认为违反了时髦组织规则,特别是根据最近的欧盟-生物柴油上诉程序裁决

International Trade Amicus: November 2016

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中应规定一致的调查期以避免双重救济 - 当出口补贴导致较低的出口价格造成更高的倾销幅度但没有影响国内销售价格,一旦对此类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则应确定一致的调查期间,否则很难确定应征收的税率

International Trade Amicus: October 2016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目标倾销可以使用不同的计算倾销幅度的规则。当适用“加权平均-单独交易”方式,调查机关有义务做出解释为什么价格差异不能适用加权平均对加权平均或单独交易对单独交易,并且该原因应当能够满足反倾销协议第2.4.2条适用该“加权平均-单独交易”是适当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