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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Trade Amicus: July 2015

本期的国际贸易法律月刊的文章就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中如何平衡投资者与东道国的关系进行了分析。一如既往月刊还罗列了对中国和由中国采取的贸易救济措施。世贸组织新闻方面有争端解决机构认定乌克兰对客车的保障措施案违反相关协议,越南就印尼的钢铁保障措施提出争端解决,加拿大请求暂停在“美国原产地标签”案中的减让,美国就吞拿鱼争端案的执行专家组报告提出上诉,世贸组织发布报告称G20过的贸易限制略微减速。判决理由部分报道了欧盟法院判决支持在出口价格基础上调整生产商向关联出口商支付的佣金。新闻精华部分包括澳大利亚和中国确定自由贸易协定文本,

International Trade Amicus: June 2015

本期国际贸易法律月刊的文章讨论了世贸争端解决机制中的第三方权利,作者就第三方权利的增强以及拟修改的条款将如何影响印度的利益进行了阐述。除了列明的贸易救济新闻以外,世贸新闻方面包括中国和日本就钢管争端案件提起上诉,印尼的农产品措施案件成立专家组,上诉机构认定印度对来自美国的禽肉实施禁止措施不符合世贸组织相关协议,俄罗斯对乌克兰硝酸铵和欧盟的反倾销计算提起争端解决,执行上诉机构对美国原产地标签案发布上诉报告,

International Trade Amicus: May 2015

本期的国际贸易法律月刊的文章分析了印度在反倾销复审方面的时限规定,由于印度调查机关在复审中往往将12月的期限延长,然而这将引起以更长时间不合法的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因此作者建议需要对相关法律进行适当修改,以澄清该问题。除贸易救济新闻外,世贸组织新闻包括中国就禽肉产品对欧盟发起争端解决;美国和中国所谓的补贴争端案成立专家组;埃及和土耳其发起保障措施调查;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委员会对近期的投资措施诉讼进行了分析统计;塞舌尔成为世贸组织第161名成员。

International Trade Amicus: April 2015

本期的国际贸易法律月刊讨论了印度提议为双边投资协定的投资者和东道国保护建立新的模式,文章通过对投资者与国家诉讼制度目前通行的条款架构和有待解决的问题进行逐条分析,从而确立了印度的双边投资协定模式。除了贸易救济新闻之外,世贸组织新闻方面欧盟对印度的当地成分要求和进口许可提出质疑;世贸组织成立专家组处理巴基斯坦、欧盟和韩国的有关争端;印尼就美国对纸产品实施反倾销税提起争端解决。判决理由部分概述了德里高等法院对印度调查当局在USB案中采纳信息的时限违反自然正义原则的裁决以及在铝制车轮案中不给予当事方有效听证和事后追溯延长调查的裁决,

International Trade Amicus: March 2015

此次的国际贸易法律月刊文章部分讨论了印度完成反倾销复审调查的时限问题。法律规定完成期中或日落复审的时限为12个月,那么调查机关是否可以延长该时限呢?作者分析了相关的法律条文,从而认为调查机关的对复审完成期限延长的操作惯例应当被纠正,最好的做法是发布公告澄清有关完成日落复审和期中复审的时限问题。世贸组织新闻方面专家组发布了中国对钢管实施反倾销措施案的专家组报告、美国请求与中国就中国向某些工业部门提供出口补贴的争端案进行磋商、

International Trade Amicus: February 2015

本期国际贸易法律月刊的文章部分讨论了印度关税、货物税和服务税上诉法庭的案件发回权,根据印度最高法院的一项裁决认为该上诉法有权确认、修改或废除调查机关的裁决但是没有权力发回重审。作者认为在一些案件中,上诉法庭会裁决将案件发回重审,这可能造成调查机关无法按照反倾销协议规定的时间完成调查,而且调查机关在一些案件中的违法性并不能经过发回重审而得到纠正。法律月刊中除了列出涉及中国的贸易救济行动以外,还包括印度对禽流感进口限制案的专家组报告提出上诉,上诉机构发布阿根提进口措施案的上诉报告,越南对暖水虾争端案的专家组报告提出上诉。

International Trade Amicus: January 2015

近期双边协定颇引人注目,特别是美国与中国之间的信息技术协议重新回到了谈判桌上。在第二份的信息技术协议中包括了新一代半导体产品、医疗器械、全球定位技术设备、下载软件和游戏卡、打印墨盒、软件媒介和一些消费电子产品。由于加入该协议的成员国需要承诺将所列产品的关税降到最惠国水平,因此是否应当加入该协议在印度引起了各方的声音。本期国际贸易法律月刊的文章部分着重介绍了各方对此的看法。除了以往的贸易救济新闻外,世贸组织方面上诉机构发布了中美的反补贴措施争端案的上诉报告;税收优惠政策成为成员国争端的中心;另外,

International Trade Amicus: December 2014

本期国际贸易法律月刊的文章部分讨论了一个有趣的话题,对各国在反倾销过程中的听证程序进行了比较。印度在实践中并不区分个人听证程序和相互听证会。与各国法律相比,印度并不要求一定要提出听证请求,而且听证会的召开可在临时裁决之前或之后。法律没有规定听证会的时间,也没有规定为各利害关系方提供机会以供抗辩,在临时裁决阶段没有法律保证请求召开听证会。出于自然公正的原则,印度有必要加强其程序,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利。法律月刊除了包括贸易救济新闻以外,

International Trade Amicus: November 2014

经过长达6年的时间,美国的原产地标签案终于发布了执行报告。本期国际贸易法律月刊的文章着重对此案进行了分析。根据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报告,美国的COOL规定违反了TBT协定第2.1条,并且执行专家组认为即使经过修订,美国仍未能遵守世贸组织的建议。文章认为美国很有可能就此提出上诉,而加拿大已经决定对美国未能遵守WTO的决定实施报复措施。除了贸易救济新闻外,加拿大提出就浆粕案件与中国进行磋商,欧盟与俄罗斯之间的贸易摩擦正在解决之中,印度的农产品进口限制措施违反了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协定,巴西对印尼的鸡肉进口限制提出争端解决,

International Trade Amicus: October 2014

本期国际贸易的文章部分讨论的是印度反倾销实践中有关复审后的税收退回机制。作者认为由于目前关税法和反倾销法分别就税收退回形成单独的调查程序,造成了税收退回机制只是一种摆设的局面,因此有必要统一适用的法律框架。贸易救济新闻一如既往列出了对中国和由中国采取的贸易救济行动。世贸组织新闻方面,阿根廷就货物进口措施案的专家组报告提出上诉,欧盟要求成立专家组处理与俄罗斯的贸易纠纷,印度的国产商品优先使用措施遭到质疑。判决理由部分,欧盟法院在手推车反规避调查中认为虽然没有第三国出口商的配合,但是根据第三国与欧盟之间贸易模式发生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