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的国际贸易法律月刊讨论了印度提议为双边投资协定的投资者和东道国保护建立新的模式,文章通过对投资者与国家诉讼制度目前通行的条款架构和有待解决的问题进行逐条分析,从而确立了印度的双边投资协定模式。除了贸易救济新闻之外,世贸组织新闻方面欧盟对印度的当地成分要求和进口许可提出质疑;世贸组织成立专家组处理巴基斯坦、欧盟和韩国的有关争端;印尼就美国对纸产品实施反倾销税提起争端解决。判决理由部分概述了德里高等法院对印度调查当局在USB案中采纳信息的时限违反自然正义原则的裁决以及在铝制车轮案中不给予当事方有效听证和事后追溯延长调查的裁决,同时德里高等法院还对所谓的“利害关系方”的定义给予明确裁决。欧盟法院裁决确认了调查机关在自行车从斯里兰卡转运和改变贸易模式的反规避调查。新闻精华部分概述了印度2015-2020年对外贸易的新政策,以及国际仲裁法院裁决认为加拿大因其政府机构给予投资者不公平的待遇而负有国家责任。
April, 2015/Issue-4704 六月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