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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五月 2015

International Trade Amicus: March 2015

此次的国际贸易法律月刊文章部分讨论了印度完成反倾销复审调查的时限问题。法律规定完成期中或日落复审的时限为12个月,那么调查机关是否可以延长该时限呢?作者分析了相关的法律条文,从而认为调查机关的对复审完成期限延长的操作惯例应当被纠正,最好的做法是发布公告澄清有关完成日落复审和期中复审的时限问题。世贸组织新闻方面专家组发布了中国对钢管实施反倾销措施案的专家组报告、美国请求与中国就中国向某些工业部门提供出口补贴的争端案进行磋商、欧盟诉美国大型商用飞机争端案成立专家组。判决理由部分印度CESTAT支持了调查机关在复审中排除了上诉人发生的临时性和不可靠的出口数据。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裁决如果反倾销税是基于第二手信息反向推断而确定的,那么商务部必须在复审期间证明这些信息适用于出口商一定的商业现实。

March, 2015/Issue-46 March, 2015/Issue-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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