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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三月 2015

International Trade Amicus: December 2014

本期国际贸易法律月刊的文章部分讨论了一个有趣的话题,对各国在反倾销过程中的听证程序进行了比较。印度在实践中并不区分个人听证程序和相互听证会。与各国法律相比,印度并不要求一定要提出听证请求,而且听证会的召开可在临时裁决之前或之后。法律没有规定听证会的时间,也没有规定为各利害关系方提供机会以供抗辩,在临时裁决阶段没有法律保证请求召开听证会。出于自然公正的原则,印度有必要加强其程序,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利。法律月刊除了包括贸易救济新闻以外,世贸组织方面有秘鲁的农产品附加税案被裁决违反世贸组织规则,美国对越南暖水虾实施反倾销措施违反反倾销协议,巴西拒绝欧盟提出的就关税措施案的专家组请求,巴基斯坦对欧盟就PET反补贴案件提出争端解决,美国对COOL案件的执行专家组报告提出上诉。判决理由部分,欧盟法院认为界定产品是否被包括在涉案产品范围之内应当根据涉案产品的一般定义进行评估,并且产品的用途与定义有关。

December, 2014/Issue-43 December, 2014/Issue-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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